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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徵求本系教師「實務研究計畫」申請案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公告

徵求「實務研究計畫」申請案

為鼓勵本系教師投入具產業應用潛力之創新技術研發,並促進研究成果之專利布局與商品化發展,本系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實務研究計畫評選辦法」,辦理年度「實務研究計畫」徵件作業。歡迎本系專任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一、計畫補助內容

本計畫由陳平助系友捐助之研究獎助金支應,每年補助至多5件計畫。每件計畫補助經費新台幣60萬元。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11571日至116630日)。本計畫以技術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 PoC)及產業應用導向為核心,鼓勵提出具市場潛力及商品化可能性之創新技術構想。

二、申請資格

1.計畫主持人須為本系編制內專任教師。

2.每位主持人每年申請本計畫以一件為限。

3.同一主持人獲補助計畫連續執行以兩年為限。

4.計畫主題不得與已執行之國科會、政府機構、民間機構或本校其他補助計畫重複。

5.申請計畫前三年內經學校認定違反學術倫理者,不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申請人須於截止期限前繳交下列資料:

1.實務研究計畫申請書(附件格式)

2.紙本2份、電子檔1

3.主持人個人資料表(國科會格式)及研究成果列表

4.近五年代表性學術著作(至多5篇)

四、審查重點

申請案將由系主任召集業界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評選,審查重點包括:

1.計畫主題之創新性與獨特性

2.研究內容與技術開發方法之可行性

3.預期成果與未來發展性(申請政府大型計畫、專利技轉及商品化等)

4.計畫主持人研究表現與執行能力

5.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五、重要時程

計畫申請截止日為115515日。預計1156月上旬進行計畫審查、1156月中旬公告審查結果。

六、計畫執行與成果繳交

1.計畫執行團隊須配合系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之進度追蹤。

2.計畫主持人須於計畫執行期滿後2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書。

3.成果報告內容須包含研究成果、專利申請情形及未來商品化規劃,並於系務會議報告執行成果。

七、聯絡方式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辦公室

聯絡人:張苹蘭

電話:02-2771-2171 ext. 2512

Emailplchung@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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