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公告
徵求「實務研究計畫」申請案
為鼓勵本系教師投入具產業應用潛力之創新技術研發,並促進研究成果之專利布局與商品化發展,本系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實務研究計畫評選辦法」,辦理年度「實務研究計畫」徵件作業。歡迎本系專任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一、計畫補助內容
本計畫由陳平助系友捐助之研究獎助金支應,每年補助至多5件計畫。每件計畫補助經費新台幣60萬元。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本計畫以技術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 PoC)及產業應用導向為核心,鼓勵提出具市場潛力及商品化可能性之創新技術構想。
二、申請資格
1.計畫主持人須為本系編制內專任教師。
2.每位主持人每年申請本計畫以一件為限。
3.同一主持人獲補助計畫連續執行以兩年為限。
4.計畫主題不得與已執行之國科會、政府機構、民間機構或本校其他補助計畫重複。
5.申請計畫前三年內經學校認定違反學術倫理者,不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申請人須於截止期限前繳交下列資料:
1.實務研究計畫申請書(附件格式)
2.紙本2份、電子檔1份
3.主持人個人資料表(國科會格式)及研究成果列表
4.近五年代表性學術著作(至多5篇)
四、審查重點
申請案將由系主任召集業界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評選,審查重點包括:
1.計畫主題之創新性與獨特性
2.研究內容與技術開發方法之可行性
3.預期成果與未來發展性(申請政府大型計畫、專利技轉及商品化等)
4.計畫主持人研究表現與執行能力
5.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五、重要時程
計畫申請截止日為115年5月15日。預計115年6月上旬進行計畫審查、115年6月中旬公告審查結果。
六、計畫執行與成果繳交
1.計畫執行團隊須配合系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之進度追蹤。
2.計畫主持人須於計畫執行期滿後2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書。
3.成果報告內容須包含研究成果、專利申請情形及未來商品化規劃,並於系務會議報告執行成果。
七、聯絡方式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辦公室
聯絡人:張苹蘭
電話:02-2771-2171 ext. 2512
Email:plchung@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