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我】學生實習申請及注意事項(113.3更新)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學生 校外實習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 實習前
1. 方式1:申請本系提供之實習機會者:(1)先填送"A 化工系校外實習學生資料表(系甄選版)",(2)連同歷年成績單,寄至taipeitech.che.intern@gmail.com,參加系內甄選。
2. 方式2:自行推薦企業者:(1)請填送"A 化工系校外實習學生資料表(自行推薦版)",(2)請公司填妥,"B 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個別實習計畫",(3)連同企業營利事業登記證掃描檔及工廠登記證掃描檔,回傳taipeitech.che.intern@gmail.com,經由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評估同意後,得至該企業進行實習。
3. 方式3:自行參加各大企業辦理之暑期實習招募確定錄取者:(1)請填送"A 化工系校外實習學生資料表(自行推薦版)",(2)請公司填妥,"B 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個別實習計畫",回傳taipeitech.che.intern@gmail.com,以利系辦進行後續簽約事宜。
4. 確定實習機會後,須在實習前繳交C 家長同意書及D 安全切結書, 並參加研發處辦理之"實習前安全及倫理講習"。
5. 實習前應繳交的資料如下:
方式1:學校/系上提供的機會 (需經過公司面試或初審) |
方式2:自己找企業 (需經過系委員會審查) |
方式3:自己參加大企業暑期實習全國海選招募錄取 (如:台積電、長春集團..) |
A 化工系校外實習學生資料表(系甄選版) |
A 化工系校外實習學生資料表(自行推薦版) |
A 化工系校外實習學生資料表(自行推薦版) |
B 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個別實習計畫 |
B 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個別實習計畫 | |
歷年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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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登記證掃描檔、工廠登記證掃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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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請確定錄取後再繳交 | 以下請確定錄取後再繳交 | 以下請確定錄取後再繳交 |
C 家長同意書 (實習學生請家長簽名+蓋章同意,不能用電腦打字) |
C 家長同意書 (實習學生請家長簽名+蓋章同意,不能用電腦打字) |
C 家長同意書 (實習學生請家長簽名+蓋章同意,不能用電腦打字) |
D 安全切結書 |
D 安全切結書 |
D 安全切結書 |
● 實習中
1. 實習中隨時記錄資料,有實習照片更佳(拍照前請務必取得公司主管同意)。
2. 實習時,應保留出缺勤的紀錄,以利實習時數確認及證明。
3. 實習時,應撰寫 E 校外實習紀錄(單/雙週記),並呈業界實習主管評閱及簽名。
● 實習後
3. 依 F 校外實習心得 格式完成心得報告,於校外實習結束後1週內寄電子檔及實習照片至少2張給鍾小姐,供輔導老師評分。
5. H 校外實習評分表及證明:請公司填寫,並禮貌詢問是否可以由您繳回系辦(彌封)或掛號寄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化工系。
6. I 雇主問卷:請公司填寫,並禮貌詢問是否可以由您繳回系辦或是掛號寄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化工系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