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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自108學年度起入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規定事項

有關本校108學年度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事項,請詳閱教務處法規J8「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108.1.3,未依規定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另補充說明如下:
1.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請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平臺(以下簡稱學習平臺)修習至少六小時課程,並通過課程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s://ethics.moe.edu.tw/
本校為該中心合作學校,請依網站說明上線學習取得修課證明。
登入身分: 必修學生
帳號: 學號
密碼: 預設學號末5碼
由以上方式取得修課證明者,不需填寫「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
2.倘學生欲辦理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請將相關證明掃描或下載成PDF電子檔,繳交免修申請表(紙本)並寄送相關證明PDF電子檔至系辦審查。
化學工程碩士班、博士班化學工程組: 陳成寶先生 cpchen2511@ntut.edu.tw
生化與生醫工程碩士班、博士班生化與生醫工程組: 鍾翔雲小姐 taipeitech.che.intern@gmail.com
 

為保障本校學位論文品質,本校已於109學年起,凡碩博士研究生申請畢業論文原創性比對,均須申請圖書館比對複核結果後,方得簽署「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請於

  1. 口試前完成論文比對,並至圖書館網頁申請複核後,經圖書館複核通過
  2. 口試當天提供檢核表、複核結果email回函及完整原創性比對報告予口試委員參考
  3. 請參閱下列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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