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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期中會考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英文期中會考考試時間及地點

主  旨: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英文期中會考考試時間及地點

公告事項:

一、本學期英文期中會考應試名單:

()日間部:1.四技一「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四英一除外)  2.四技二「多元英文」(四英二除外)

()進修部:1.學優專班「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2.進階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

二、考試時間108416日(星期二)上午10:10~11:30 (80分鐘)

請各班同學提早十分鐘至考場,考試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

三、各班考場安排如附表表格內容之上課班級係指學生選讀該門課程之班級,非學籍所屬之班級。

請同學查看自己課表中該門課程「課號」自行對應考場安排表

(如何查詢課號:登入校園入口網站教務系統課程系統 [學號]/[課號]查詢選課表

輸入學號查詢學生歷年選課表→107學年度第2學期,即可查看該門課程課號。)

四、其他注意事項:

()考生應按編定座位入座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卷案卡卷別是否相

()考生須攜帶學生證備查。未帶學生證入場者,須提供可資證明為學生本人之證件(身分證、駕駛執照或有照片之證件)替代之。

()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凡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得進場應試,且不得申請補考;聽力測驗結束後,始得出場。

()考試時間內,手機請務必關機,且試場內禁止飲食。

()作弊行為者,一經查出,依本校「學生考試作弊懲罰規則」規定處置,請考生自重。

()考試期間請各班注意維護教室環境整潔。

()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學生於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及全校性會考期間,因病住院(應檢附住院證明)、重大傷病(應檢附急診證明)或因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至遲須於請假之日起二天內辦妥請假手續(須使用學務處之考試假假),請假經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應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辦理。

※請務必詳閱附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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