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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期中會考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英文期中會考考試時間及地點

主  旨: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英文期中會考考試時間及地點。

公告事項:

一、本學期英文期中會考應試名單:

(一)日間部:1.四技一「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四英一除外)  2.四技二「多元英文」(四英二除外)。

(二)進修部:1.學優專班「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2.「進階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

二、考試時間:108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10~11:30 (80分鐘)。

請各班同學提早十分鐘至考場,考試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

三、各班考場安排如附表:表格內容之上課班級係指學生選讀該門課程之班級,非學籍所屬之班級。

請同學查看自己課表中該門課程「課號」,自行對應考場安排表。

(如何查詢課號:登入校園入口網站→教務系統→課程系統→依 [學號]/[課號]查詢選課表→

輸入學號→查詢學生歷年選課表→107學年度第2學期,即可查看該門課程課號。)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按編定座位入座,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卷與答案卡之卷別是否相同。

(二)考生須攜帶學生證備查。未帶學生證入場者,須提供可資證明為學生本人之證件(身分證、駕駛執照或有照片之證件)替代之。

(三)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凡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得進場應試,且不得申請補考;聽力測驗結束後,始得出場。

(四)考試時間內,手機請務必關機,且試場內禁止飲食。

(五)作弊行為者,一經查出,依本校「學生考試作弊懲罰規則」規定處置,請考生自重。

(六)考試期間請各班注意維護教室環境整潔。

(七)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學生於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及全校性會考期間,因病住院(應檢附住院證明)、重大傷病(應檢附急診證明)或因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至遲須於請假之日起二天內辦妥請假手續(須使用學務處之考試假假單),請假經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應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辦理。

※請務必詳閱附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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