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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文會考時間及地點

主  旨: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文會考時間及地點。

 

公告事項:

 

■ 考試對象:修習大學部「國文」之同學均需參加考試。

 

■ 考試日期:108319日(星期二)

 

■ 考試時間:上午10101100

 

■ 各班考場安排如附檔,並請務必詳閱下列注意事項!

 

(附檔表格之班級係指學生選讀該門課程之班級,非學籍所屬之班級。)

 

 

 

注意事項:

1.請各班同學提早10分鐘入場,考試時請務必携帶學生證
2.考生須攜帶學生證備查。未帶學生證入場者,須提供可證明為學生本人之證件(身分證、駕駛執照或有照片之證件)替代之。
3.請依學號入座(重修生坐於本班生之後)資財一甲應試學生較多,故分成2班考試(重俢生於六教327應考,本班生於六教227應考)
4.每節考試,學生均須準時應試,凡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得進場應試,且學生不得申請補考;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後,始得出場。
5.學生於考試時,手機請務必關機,有作弊行為者,一經查出,依本校「學生考試作弊懲罰規則」規定處置。
6.考試期間請各班注意維護教室環境整潔。
7.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學生於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及全校性會考期間,因病住院(應檢附住院證明)、重大傷病(應檢附急診證明)或因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至遲須於請假之日起二天內辦妥請假手續(須使用學務處之考試假假),請假經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應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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