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誠徵研優教師(1070517)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誠徵研優教師
一、資格:國內、外與化工相關系所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
二、專長:化學工程與生物技術等相關專長。具有英語授課能力、有活力、有朝氣,提供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能引入產學合作和積極從事學術研究。近5年內之學術著作須達工程學院所訂各級新聘專任教師最低點數要求5倍以上為原則。
三、申請人需提供下列資料
1、應徵教師申請表(請填寫本系甄選專用的申請表,本校人事室設計的表格待通過本系甄選後再填)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3、附名次之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4、博、碩士論文摘要
5、主要著作目錄、SCI論文影本、作品集
6、主持之科技部、產學研合作計畫
7、教學計畫、研究計畫
8、自傳、履歷表
9、化工相關證照及工廠實務經驗證件,並提供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0、學術著作點數表、期刊排名點數計算明細表
11、推薦函(二封)
12、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5、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以上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四、意者請上網http://www.che.ntut.edu.tw
下載申請表,於2018年8月31日前將相關資料寄達:
10608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研優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