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07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案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07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案
申請日期:107年5月1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
申 請 者:本校107學年度為大學四年級生之學生
申請辦法: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之規定
( https://oaa.ntut.edu.tw//ez
各所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https://oaa.ntut.edu.tw//ezfi
申請表單
https://oaa.ntut.edu.tw//
各生限申請一系所,否則一經發現,
繳交表件:1.申請書(請勾選預研生)
2.成績單及名次證明(全班排名)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專題報告
第1項申請書請單獨繳交,2~4項資料請自行裝訂以利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