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申請案(大學部三年級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1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案
申請日期:111年12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申請者:本校大學部三年級生之學生
申請辦法:詳如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之規定
(https://oaa.ntut.edu.tw/var/
各所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https://oaa.ntut.edu.tw/var/
申請表單
(https://oaa.ntut.edu.tw/p/
各生限申請一系所,否則一經發現,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