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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通知】114學年度榮譽學生申請(115年3月6日前)

本校114學年度榮譽學生申請案,請本系符合申請條件之應屆大四畢業生,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2週內(115年3月6日前)向所屬系/班踴躍投件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榮譽學生頒發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並表揚學生多元發展及兼備良好品格及領導力,本校於107學年起設立榮譽學生獎項。請貴系/貴班協助轉知並請導師多加宣導鼓勵日間部四年制大學部與進修部學優專班應屆大四畢業生踴躍投件,若有意願爭取該獎項且符合本校榮譽學生頒發作業要點規定之申請條件者,得將申請表及申請資料檢核表填妥,經班導師簽章後,併同所需繳交之資料紙本,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2週內(115年3月6日前)送至所屬系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請貴系/貴班於115年3月13日前依本通知之各系彙整表整申請學生資料並核轉教務處(電子檔請寄至教務處姚佩均,信箱: abbieyao@ntut.edu.tw),另將請資料紙本(申請表及申請資料檢核表須經各系初審核章,倘申請資料為影本須經各系查驗無誤後加蓋系戳章)送至教務處,俾提送校級榮譽學生審查委員會複審。

四、檢附本校榮譽學生頒發作業要點、申請表暨申請資料檢核表(K2)及各系彙整表。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姚小姐,分機1118。 
 
姚佩均 Abbie  
臺北科技大學 教務處
電話:(02)2771-2171#1118
E-Mail:abbieyao@mail.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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