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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度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

標題︰114學年度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請本國碩士班二、三年級研究生與博士班二至五年級研究生提出申請

摘要︰
有關本校114學年度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請符合獎勵要點第2條申請資格之本國碩士班二、三年級研究生與博士班二至五年級研究生,於開學2週內(114年9月19日前)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內容︰

一、依本校「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國碩士班二、三年級研究生博士班二至五年級研究生若符合獎勵要點之申請資格者,應將申請表填妥,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章後,併同所需繳交之資料,於當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2週內(114年9月19日前)填妥申請資料目錄表,併同所需繳交之所有資料紙本正本及電子檔,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章後,送至所屬系(所)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各系(所)應彙整碩、博士班學生申請資料送交各學院院級優秀本國研究生獎勵審查委員會,並於114年10月1日前完成初審作業,將會議紀錄、初審通過名冊及通過學生之所有資料紙本正本(倘為影本資料請系所初審查驗無誤後加蓋系所戳章)及電子檔(燒錄成光碟),送交教務處彙整

四、檢附本校「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申請資料目錄表(K4)、申請表(K5)、切結書(K6)。相關文件(K7.K8.K13.K14)請至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下載處參閱。標題︰114學年度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請本國碩士班二、三年級研究生與博士班二至五年級研究生提出申請

摘要︰
有關本校114學年度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請符合獎勵要點第2條申請資格之本國碩士班二、三年級研究生與博士班二至五年級研究生,於開學2週內(114年9月19日前)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內容︰

一、依本校「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國碩士班二、三年級研究生博士班二至五年級研究生若符合獎勵要點之申請資格者,應將申請表填妥,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章後,併同所需繳交之資料,於當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2週內(114年9月19日前)填妥申請資料目錄表,併同所需繳交之所有資料紙本正本及電子檔,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章後,送至所屬系(所)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各系(所)應彙整碩、博士班學生申請資料送交各學院院級優秀本國研究生獎勵審查委員會,並於114年10月1日前完成初審作業,將會議紀錄、初審通過名冊及通過學生之所有資料紙本正本(倘為影本資料請系所初審查驗無誤後加蓋系所戳章)及電子檔(燒錄成光碟),送交教務處彙整

四、檢附本校「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申請資料目錄表(K4)、申請表(K5)、切結書(K6)。相關文件(K7.K8.K13.K14)請至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下載處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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