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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109學年度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2名(延長收件至109.12.30止)

【徵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2名(~109/12/30)

單位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職稱 :助理教授(含)以上
名額 :2名

學歷 :化工相關系所畢業之博士
條件、專長 :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等符合本系發展之相關專長。可教授本系必修科目,具有英語授課能力。有活力、有朝氣,能引入產學
合作和積極從事學術研究。

起聘日期:民國110年8月1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於本校人事室網站)
2.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徵聘教師申請表」及「新聘教師學術著作點數表」(詳附件-1091新聘教師申請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4.附名次之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5.博、碩士論文摘要
6.主要著作目錄、SCI論文影本、作品集
7.主持之產學合作計畫目錄(無則免附)
8.教學計畫、研究計畫
9.自傳、履歷表
10.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1.學術著作點數表、期刊排名點數計算明細表
12列舉三位以上推薦人及可聯絡方式
13.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4.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5.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以上資料缺一不可,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9年12月30日止 (收件截止)。

敬請郵寄相關資料至「台北市(10608)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化工系 張苹蘭小姐收」
封面請註明「應徵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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