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誠徵專任教師
一、資格:國內、外與化工相關系所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
二、專長:具化工、生化相關專長,具有英語授課能力,有活力,有朝氣,具有化工相關證照及工廠實務經驗,且提供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與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能引入產學合作和積極從事學術研究。一位具化工專長,領域為:化學程序工程、材料與奈米工程、光電能源與環境。另一位具生化專長,領域為:生化程序工程、發酵工程、細胞工程。
三、申請人需提供下列資料
1、應徵教師申請表(請填寫本系甄選專用的申請表,本校人事室設計的表格待通過本系甄選後再填)
2、學、經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請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驗證,並需附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3、附名次之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4、博、碩士論文摘要
5、主要著作目錄、SCI論文影本、作品集
6、主持之國科會、產學研合作計畫
7、教學計畫、研究計畫
8、自傳、履歷表
9、化工相關證照及工廠實務經驗證件,並提供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與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0、學術著作點數表、期刊排名點數計算明細表
11、推薦函(二封)
12、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四、意者請上網http://che.ntut.edu.tw/files/14-1058-59803,r566-1.php
下載申請表,於2016年4月18日前將相關資料寄達:
10608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