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本校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第2條申請資格之本國碩士班二、三年級研究生與博士班二至五年級研究生提出申請,說明如下:
一、依本校「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辦理。
二、依上開要點第2條規定,本獎勵研究生在學期間符合以下條件並以本校名義發表或參與,可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申請資格如下:
(一)碩士班: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但前一學年度或學期無修課成績者、春季班入學無第一學期修課成績者,不在此限(春季班學生得提出申請)。二年級研究生須於前一學年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三年級研究生須於前一學年度符合下列第1目至第3目之學術期刊或研討會發表至少一篇以上論文者(被接受即符合申請資格)。
1、具審查制度之國內學術期刊論文。
2、具審查制度之國際研討會論文(須檢附該研討會之報告形式,如:口頭報告或海報報告等文件)。
3、具審查制度之國際學術期刊論文。
4、其他足以證明研究能力之相關文件(如:國內外專利、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得獎證明等)。其中「競賽得獎證明」須檢附該競賽之辦理規模(國內外、校際、校內等)、參賽及獲獎人數、獲獎名單、獎項類別及名次證明等文件。
(二)博士班: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但前一學年度或學期無修課成績者、春季班入學無第一學期修課成績者,不在此限(春季班學生得提出申請),並於前一學年度以本校名義於下列1至3資料庫之學術期刊或研討會發表至少一篇以上論文者。
1、收錄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WOS)資料庫之學術期刊論文。
2、收錄於THCI或TSSCI名單之學術期刊論文。
3、收錄於Scopus資料庫,且有CiteScore Ranking之研討會論文(限 設計學院及人社學院)。
4、其他足以證明研究能力之相關文件(如:國內外專利、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得獎證明等)。其中「競賽得獎證明」須檢附該競賽之辦理規模(國內外、校際、校內等)、參賽及獲獎人數、獲獎名單、獎項類別及名次證明等文件。
三、上述所提交之每篇論文以一位學生提出申請為限。
四、論文、專利、競賽得獎證明等除指導教授外,以第一作者為原則或僅採計序位最佳學生。
五、研究生若同時獲本要點及本校補助師生參加國際性技藝競賽活動作業要點學雜費減免優待,僅能擇一領取。
六、 獲獎學生不得同時請領本校辦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實施要點、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實施要點及優秀國際研究生獎助要點之獎勵,經發現除取消獲獎資格外,並將追回所發款項。
七、請符合上開申請資格之本國碩士班二、三年級研究生與博士班二至五年級研究生提出申請,請於開學2週內(115年9月18日前)填妥申請申請表,併同所需繳交之所有資料紙本正本及電子檔,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章後,送至所屬系(所)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八、本校獎勵要點、申請表(K4)、切結書(K5)、碩士二、三年級學生論文期刊、專利競賽得獎一覽表及加權試算表(K6)、碩士二、三年級學生論文期刊、專利競賽得獎加總權重表(K7)、博士二至五年級學生論文期刊、專利競賽得獎一覽表及加權試算表(K8)、博士二至五年級學生論文期刊、專利競賽得獎加總權重表(K9)、佐證資料(K10)。前述文件請至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