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關本校113學年度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請符合獎勵要點申請資格之本國碩二以上及博二以上學生,於開學2週內(113年9月20日前)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內容︰
1.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辦理。
2.碩士班二年級以上本國碩士生及博士班二年級以上本國博士生,若符合獎勵要點之申請資格者,應將申請表填妥,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章後,併同所需繳交之資料,於當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後二週內(113年9月20日前),將紙本正本及電子檔送至所屬系(所) 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應繳驗資料如下:
(1)申請表。
(2)論文期刊、專利競賽得獎加總權重表。
(3)論文期刊、專利競賽得獎一覽表及加權試算表。
(4)學生歷年成績單。
(5)切結書。
3.各系(所)應彙整碩、博士班學生申請資料,送交各學院院級優秀本國研究生獎勵審查委員會,並於113年10月2日前將會議紀錄、初審通過名冊及通過學生之所有資料紙本正本(倘為影本資料請系所初審查驗無誤後加蓋系所戳章)及電子檔(燒錄成光碟),送交教務處彙整。
4. 檢附本校「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K7)、申請資料目錄表(K4)、申請表(K5)、切結書(K6)。相關文件(K7.K8.K13.K14)請至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下載處參閱。
連結 : 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839.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