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3/1)起,本學期教學及上課防疫措施調整事宜

標題︰即日(3/1)起,本學期教學及上課防疫措施調整事宜

摘要︰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宣布「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與教育部111年2月25日函送修正「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內容︰

一、本學期所有課程採實體授課為原則。

二、實體上課師生應遵循防疫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老師落實點名並以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為原則;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老師拍照留存,以便後續疫調。

  • 110-2)學期點名單,請教師登入本校【校園入口網站→教務系統→課程系統→課程查詢系統→輸入課程名稱→點選課號→點選列印點名單】印製。※修課名單於加退選後與撤選後,尚會變動,請老師隨時更新名單。另學務處線上點名系統提供學生身分別之辨識及註記出缺勤狀況,路徑:【校園入口網站→學務系統→線上點名系統】(本系統顯示學生特殊身分別係屬學生個資,請確依本校個資保護管理政策,並請教師親自操作系統,切勿委託學生查閱或於課堂螢幕公開瀏覽),對於缺曠學生請教師適當關懷。

  (二)即日(3/1)起,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可以不戴口罩,但授課前及授課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三)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並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須妥善消毒。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時教室門可關閉但應保持通風,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

  (四)體育課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從事運動時,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仍需佩戴口罩。

  (五)實習課:進行實驗或實習課程時,應採固定分組,並避免學生共用設備、器材;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澈底消毒。

三、如有進一步調整,將依據疫情發展與政府防疫指引再另行宣布,請留意教務處防疫專區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