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未完成確認選課結果,將無法登錄期中撤選及期末網路預選作業」。第3項規定「學生如未按時上網確認選課,則視同放棄權益,倘日後發現選課有誤時,其衍生之錯誤須自行負責,並不得主張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