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結果公布日期為當年度3月1日至8月31日,限於該年度9月底前提出申請。例如:110年3月1日至8月31日間得獎者,於110年9月30日前提出。
二、參加資格(詳見辦法):
(一)須具備本校學生身分。
(二)參加具有評獎制度之國內外競賽(需有競賽辦法)獲獎。
三、注意事項:同一競賽作品不可重複申請本獎助辦法,若參與兩項以上比賽皆獲獎時,應擇一提出申請。
四、其他詳細及申請表請見 https://rnd.ntut.edu.tw/p/406-1042-110874,r1646.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