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碩士班一年級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作業(申請日期:7月15日起至7月31日)

110學年度碩士班一年級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作業

名額:
化學工程組:             1 名
生化與生醫工程組:  2 名

申請資格:
碩士班研究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應具下列資格:
一、碩士班研究生(含在職專班)修業一年以上,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二、提出研究計畫經認定具有研究潛力。
三、經原就讀所(系)或本校相關所(系)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

申請日期:7月15日起至7月31日

逾期不受理,申請以一次為限。已舉行過碩士學位考試之學生不得申請。

申請表件:
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申請書及推薦書格式由教務處統一制訂)
二、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或特殊表現證明。
三、研究計畫。
四、助理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書。
五、擬就讀博士班指定繳交之資料。
六、經核定准予逕修讀博士學位者,非經申請撤銷逕修讀博士資格,不得再參加碩士學位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