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案

主 旨:有關本校109學年度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案,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貴系所符合獎勵要點申請資格之二年級本國碩士二至五年級本國博士生,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2109925日)內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請 查照。

 明:

一、      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辦理。

二、      請協助轉知貴系所碩士班二年級本國碩士生博士班二至五年級本國博士生,若符合獎勵要點之申請資格者,應將申請表填妥,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章後,併同所需繳交之資料,分別製作成PDF格式檔案,燒錄成光碟(所有檔案大小總和以20 MB為限),於開學2週內(109925日前)將申請表」「個人論文目錄表」論文篇數與加總權重表」本正本及光碟乙份,送至所屬系(所)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

三、      各系(所)應彙整碩、博士班學生申請資料,送交各學院,各學院應自組院級優秀本國研究生獎勵審查委員會,於開學一個月(1091014日前)完成初審作業,並將會議紀錄、初審通過名冊及通過學生之申請資料,製作成光碟後,送交教務處彙整,提校級審查委員會審查。

四、      檢送本獎勵要點、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亦可逕至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下載處參閱。

五、      本案相關事宜,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陳淑美,分機1116

                                                 

 

 

補充說明

本校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要點,本校碩士班二年級學生士班二、三~五年級學生如符合下列資格者,可於109925日前向系所提出申請:

碩士班二年級學生申請資格: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於前一學年度以本校名義於下列任一等級發表一篇以上論文者(被接受即符合申請資格)

1.具審查制度之國內學術期刊論文

2.具審查制度之國際研討會論文

3.具審查制度之國際學術期刊論文

4.其他足以證明研究能力之相關文件(如:國內外專利、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得獎證明等)

博士班二年級學生申請資格: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未全時工作

於前一學年度以本校名義於下列任一等級發表一篇以上論文者(被接受即符合申請資格)

1.具審查制度之國內學術期刊論文

2.具審查制度之國際研討會論文

3.具審查制度之國際學術期刊論文

4.其他足以證明研究能力之相關文件(如:國內外專利、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得獎證明等)

博士班三至五年級學生申請資格:

未全時工作

前一學年度以本校名義於下列任一等級發表一篇以上論文者(被接受即符合申請資格)

1.收錄於ScopusWeb of Science(WOS)資料庫之學術期刊論文

2.收錄於THCI TSSCI名單之學術期刊論文

3.收錄於Scopus資料庫且有CiteScore Ranking之研討會論文(限設計學院及人社學院)

4.其他足以證明研究能力之相關文件(如:國內外專利、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得獎證明等)

 

懇請各系所(學院)主管及同仁協助向貴系所碩、博士班研究生宣傳本獎勵資訊,並透過各種管道(系所網頁公告、E-MAIL通知、群組、社團或各相關場合),鼓勵符合資格之碩、博士班研究生踴躍提出申請。